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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巨作割腕重生:我带家人当上了富翁
猫咪哈哈 著
来源:cd 主角: 周旺周文 时间:2024-03-01 03:10:42
小说介绍
《割腕重生:我带家人当上了富翁》主角周旺周文,是小说写手“猫咪哈哈”所写。精彩内容:”果然,两杯二锅头下肚,周文就面红耳赤的,香喷喷的酱香肘子一口没吃就趴在了桌上。余长乐哈哈大笑,“他的酒量是真的不行,以后得多练练。”饭后又没有什么工作,周文就趴在桌上睡了一觉,等他醒来,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厂里的职工很多晚上都是回家吃饭,所以,食堂的工作最忙的是中午,晚上的工作量很少...
第14章
“余主任,我的酒量可不行,您自便。”
家里穷,当然没有闲钱买酒喝,他还是几年前帮村民盖房子的时候喝过一杯老白干。
辛辣的味道穿喉而过,就像是被刀子扎一样,难喝死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喝酒。
“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你今天必须陪我喝。”
“是男人就应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余长乐直接把酒杯递到他唇边。
他推不过,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哈哈,酒量还不错,再来一杯。”
余长乐又给他倒了一杯,似乎想试探他的酒量。
冯玉琴撇了撇唇,对张苗苗说道:“你表弟像个愣头青,这样喝非喝醉不可。”
张苗苗笑道:“余主任倒酒,他能不喝吗?
今天高兴,多喝一点没事,大不了喝醉了睡一觉。”
果然,两杯二锅头下肚,周文就面红耳赤的,香喷喷的酱香肘子一口没吃就趴在了桌上。
余长乐哈哈大笑,“他的酒量是真的不行,以后得多练练。”
饭后又没有什么工作,周文就趴在桌上睡了一觉,等他醒来,已经是晚饭时间了。
厂里的职工很多晚上都是回家吃饭,所以,食堂的工作最忙的是中午,晚上的工作量很少。
为数不多的职工拿着洋瓷碗走进食堂,周文不由一激灵。
猛地一拍自己的额头,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今天第一天上班,就耽误了工作,真该死。
他马上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往后厨走去,迎面就碰上了冯玉琴,她笑道:“余主任已经给你放假了,你早点回去歇着,厨房里的工作已经干完了。”
“啊?”
周文没有想到自己第一天上班就得到了特殊的照顾。
“臭小子,你运气好,有余主任罩着你!”
说完,就用指尖轻轻的戳了一下他的心口。
他身体软绵绵的,脚步虚浮,头昏昏沉沉的,往后退了两步。
“你看看你,酒劲还没有缓过去,还是早点回去吧?”
周文觉得自己这个状态也干不了活,点头道:“好,你跟苗苗姐说一声,我先走了。”
晚风清凉,吹的街道边的树叶哗啦啦的响。
远天,夕阳如火,染红了半边天。
放眼望去,炊烟袅袅,下班的人脚步匆匆,到处都是人间烟火气。
周文深吸一口气,脑袋似乎清醒了不少。
这就是城里的生活,以后他就是这群中的一份子,胸腔中顿时涌起无限自豪之感!
以后,这里就是他打拼天下的地方,他带着一家人的期望而来,任重而道远!
回到出租屋,差点跟迎面的人撞上满怀。
“对不起,是我没看路。”周文赶紧道歉。
对方是跟他年纪身高都差不多的小伙子,只是比他白净一些,身上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衣,背上背着一个大布包,手上拎着一个手提包,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冯刚笑道:“你就是玉琴的朋友吧?我是玉琴的堂哥,知道你们才刚刚搬过来,有什么需要跟我妈说,别客气。”
周文才知道他是房东的儿子,表情顿时变得客气起来,“大姨对我们很好的,你这是去哪?”
徐艳这时候也从里屋走了出来,“他这是要去乡下插队,对了,你们好像是秀水村的吧?”
“对,我就是秀水村的,我苗苗姐是大河村的,两个村子隔的也不远。”
徐艳听后喜上眉梢,“这可真巧,刚子要去插队的地方就是秀水村,在那里有个熟人照顾一下,我们也放心。”
冯刚立即说道:“妈,我又不是孩子,要谁照顾?
我去乡下就是锻炼的,可不是去旅游的,再说这么近,吃不了多大的苦。”
徐艳冲着儿子翻了个大白眼,“有个熟人办事都方便一些,你就是个死心眼,非要跑去农村插队,你以为做农活是那么轻松的吗?”
冯刚是主动要去插队,组织上就给他选择了一个比较近的秀水村。
周文立即说道:“我爹叫周旺,如果遇到麻烦的话,可以去找我爹。
能不能顺便给我带个口信回去,就说我和苗苗姐在这里很好,让他们不要担心。”
冯刚点头应下,“没有问题,保证帮你把口信带到。”
冯刚走后,徐艳问道:“你已经下班了?还没有吃晚饭吧?”
又热情的说道:“待会过来大姨这边吃,我今天煮了一些面疙瘩。”
得知儿子去插队的就是周文他们的村子,徐艳更是觉得和这个年轻人的缘分不浅,所以显得格外亲昵,像真正的长辈一样给予关怀。
“大姨,不用,中午喝了酒,现在还晕着呢,就不吃了。”
周文连忙拒绝好意。
“你这孩子,跟大姨客气什么?想吃的时候吱一声,到时候我给你热热。”
——
冯刚是一大早到的秀水村。
他没有经过公社,拿着街办的介绍信就找到了村长家。
秀水村现在只有三个知青,就住在村里放农具的公屋里,现在又来一个,倒也好安排,也住公屋,到时候只要安排上工就好。
冯刚安顿好了之后,就去周家,周旺听说老大和苗苗就是租的他家的房子,也热情的留他吃午饭。
香喷喷的野鸭汤,辣椒炒猪大肠,还有野菜饼子和玉米面糊糊。
冯刚暗暗咋舌,这秀水村这么富裕吗?社员家都吃的这么好?
他来这里每个月才有十斤玉米面, 想吃饱都难。
“冯知青,你随意吃,锅里还有野菜饼子和玉米面糊糊,不够再添。”
冯刚喉结滚动,不停的咽着口水,但并没有动筷,好奇的问道:“你们吃的这么好?
家里的粮食很多吗?”
周旺不敢说实话,敷衍道:“粮食肯定没有很多,老二运气好,最近在芦苇荡那边捡了几只野鸭,和别人换了一些粮食,所以家里的粮食宽裕一点。
我们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就随便吃点,你别客气。”
“这真的是太丰盛了,我在家里都吃不到这么多的好东西。”
冯刚双眼发亮,用筷子夹了一块野鸭,鸭肉软烂,汤汁浓郁,还有蘑菇的香味在里面,真是人间美味。
这都是随便吃?
如果不随便吃的话,岂不是要上满汉全席?
玉米面糊糊也好吃,而且很稠,感觉跟吃米饭差不多,特别是里面还有荤腥的味道,他从来都不知道玉米面糊糊可以做的这么好吃。
但他也并非是不识趣的,每一样都只是适量的吃了一点,就放下了碗筷。
而周武和周顺却仍旧吃的热火朝天,吃了一碗玉米面糊糊之后,又去锅里添了一大碗,很明显真的是做了很多。
周旺看着斯文秀气的冯刚笑道:“你们城里人就是饭量小,不像我们种地的,一顿可以吃一大盆。”
冯刚:“……”
我也想吃一大盆,可哪里有这么多粮食让我造?
不过,周家人这样的吃法真的让他很意外的,他们似乎经常这样吃,一点也不心疼粮食。
而且他们的脸色看上去也很好,不像别的农民都是一脸菜色。
冯刚讪讪的道:“上午没怎么运动,所以不怎么饿……”
张淑芬发现怀里的小四一直盯着冯刚瞧,笑眯眯的道:“小四是不是觉得这位哥哥俊?这位哥哥可是城里人,你大哥就住在这个哥哥的家里哟。”
冯刚这才注意到这个小家伙,伸手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周文还有这么小的弟弟呀,真可爱……”
“咯咯咯——”
小四立即咧开小嘴笑,现在不管遇到谁,都是咯咯咯的笑一阵,先刷一番好感再说。
现在他被三哥抱出去玩的时候都是香饽饽,那些小伙伴们都想抱他。
三哥却是一脸嫌弃的道:“我才不给你们抱,你们脏兮兮的,一身汗臭味,如果熏到小四怎么办?”
小四眨巴着大眼睛,口水拉丝一般的滴落在饭桌上,却朝着冯刚伸出软绵绵的手臂。
张淑芬笑道:“冯知青,小四喜欢你,想让你抱呢?”
冯刚忙不迭的接过小四,满脸的荣光,“没有想到也有小孩子会喜欢我,哈哈……
来,哥哥抱,哥哥带你去外面坐火车……”
然后用双手托着小四的腰和头,大步的朝外面的院子走去。
一到外面,他就加速奔跑起来,手里的小四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忽高忽低的飞行着,感觉到耳边的风呼啦啦的响。
“咯咯咯……”
小四笑的合不拢嘴,嘴角流出晶莹的口水。
还是做奶娃娃好,除了吃就是睡,今天还解锁了新玩法。
周顺“砰”的一下放下了筷子,碗里的鸭肉都不香了。
“我吃饱了。”
看见小四这么喜欢冯知青,他心里就堵得慌。
周武也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把最后一口玉米面糊糊吃干净,放下筷子就往外冲。
周顺紧跟而上。
小四怎么能喜欢别人?
周旺看着桌子上剩下的饭菜,笑骂道:“吃了两天饱饭就是这熊样,还有这么多好菜都不吃。”
小四更不能叫别人哥哥——
小四只能叫他们哥哥——
“小四,三哥抱——”
“小四,二哥抱——”
一出去,两兄弟就朝着小四伸出手臂。
小四是他们的心肝宝贝,是家里的小福星,怎么能和别人这样亲呢?
冯刚不明所以,笑道:“我抱着没事,一点也不累,还挺好玩的。”
小娃娃的身上有好闻的奶香味,还有麦乳精香甜味,特别是笑起来的样子真的是天真无邪又懵懂可爱。
“不行,小四要午睡了。”
周顺沉着脸道。
“对,他不午睡待会哭的。”
周武立即附和。
周顺还强调道:“小四根本就不喜欢陌生人抱,让你抱只是新鲜感而已。”
周武不由分说就将小四从冯刚怀里抢过来,然后抱着就走,根本不舍得让冯刚多看一眼。
小四可是家里的小福星,要是被人拐走了怎么办?
冯刚:“……”
他一脸疑惑,总觉得这两兄弟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我没有得罪人吧?
起身告辞的时候,张淑芬硬塞给他一些卤好的猪大肠带走。
回到知青点,看见三个知青正喝着可以反光的野菜汤,就着一点辣椒酱吃的津津有味。
冯刚慷慨的将猪大肠拿出来给他们,“你们吃这点没有油水怎么行?
这猪大肠很好吃的,拿去炒一炒,加个菜。”
三个老知青分别是杜志庚,吴启年,莫文化,他们都是因为家庭成分不好,犯了历史性错误被强行下放的。
他们在这里受到了社员们的唾弃,在强大的体力劳动和精神压力之下活的像行尸走肉。
现在感受到了冯刚的善意,都有些不知所措。
莫文化立即站起来,“这是老乡送给你的吧?你……怎么能给我们吃呢?”
“没事,我已经吃的很饱了,你们也尝尝,是不是要去拿去锅里帮你们炒一下?”
冯刚看他们的伙食太差,实在有些不落忍。
“不用,我去炒就行。”
莫文化有些惶恐的接过猪大肠,鼻息闻到猪大肠的卤香味,心尖一颤。
味蕾瞬间复活,口水疯狂的分泌着。
“我来帮你生火。”
吴启年也起身帮忙。
莫文化的刀工很好,把猪大肠切成细细的丝,这样看起来分量更过一些。
扔进锅里,“滋啦”一声响,很快猪大肠里面的油脂就被炸出来,冒着小气泡,香味四处蔓延,香的人只想吞唾沫。
最后加入一勺辣椒酱,鲜亮入味,香味更加浓郁。
“来,你也再吃一点。”
杜志庚递给冯刚一双筷子。
“行。”冯刚没有拒绝,想借机跟三人拉近关系。
四人一边吃一边聊,莫文化和吴启年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父母同时被下放到大西北进行劳动改造。
杜志庚却是京城人,连父母被关到什么地方,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他觉得自己现在活着就是苟延残喘,连村里养的猪都不如。
听他说话的口气,有几分愤世嫉俗的情绪。
当他们得知冯刚是自愿下乡插队的,表情有些复杂。
杜志庚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的道:“这下乡容易,想回城就难啰,以后有的你后悔的。”
冯刚却踌躇满志的道:“到哪里都是为国家做贡献,支持国家农业也是挺好的。”
其他三人也不再多说什么,低头大口的吃起肥肠来。
浓郁的香味在嘴里爆开,就连那碗野菜汤都觉得十分的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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