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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

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

筱猫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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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菀如水是古代言情《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筱猫喷雾”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酷爱旅游的沈菀带了本小说在路上解闷用,没想到书里有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女配,然后她就水灵灵地穿了。刚穿过来就碰上了煤气泄漏,书里女配和男二的崽子就是在这场事故里下身永久瘫痪,只能靠轮椅行动。女主凭借着救这小崽子的功劳,得到了男二的诸多帮助,而女配离婚后,只能去勾引老男人,失败被推下山崖,死无全尸。又活了一次的沈菀只能接下这烂摊子,没想到这小崽子不仅乖巧可爱,长得还格外像她,她乐颠颠地过上了养崽生活。可是后来那个一结婚三年不见的丈夫回来了,红着眼睛质问她,“你还知道回来!”沈菀震惊了,不是吧大佬,小说里我两感情不是很差劲吗,怎么你一副鳏夫的样子。更重要的是,对着这么一个可口的鳏夫,她忍不住要下手的!...

来源:cd   主角: 沈菀如水   时间:2024-12-31 18:08:43

小说介绍

火爆新书《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前妻》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筱猫喷雾”,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小厌的头发是干枯的,摸上去也软软的,就是毛躁,减去这些也好,长出来发质更好的头发。忙了一天,昨天洗衣服太累了没顾上。小厌很听话,沈菀让他坐着就乖乖坐着,家里没有披着的衣服,沈菀找了张报纸让他捏着也乖乖照做,像个可爱的小人机。“小厌不要动哦,妈妈给小厌剪一个漂亮的发型,成为这栋楼最帅的小男孩!”剪刀咔...

第11章


人的一天应该都思考过三件事,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

沈菀不是个做事中途而废的的人,出门吵架前在思考晚饭,回来后也接着思考晚饭问题。

中午的时候吃了豆腐,还有换回来的鸡没吃,配上方婶子送的蘑菇,刚好做一个小鸡炖蘑菇。

这个蘑菇是山里野生的,鲜味肯定特别足,这时候的鸡也不是喂饲料的,而是喂一些麸皮杂粮,再放养让它们去田间草地找虫子吃的,是在现代很难吃到的实实在在的土鸡。

想一想一会的美味,沈菀就不由得流口水。

就是杀鸡太麻烦了,沈菀一开始还不敢下手,在现代她做饭的食材再怎么新鲜肉也是屠宰好的肉啊,那鸡还扑棱扑棱飞,沈菀拿着菜刀一再犹豫到和这只鸡斗智斗勇。

家里的油不多了,不过要想这菜的滋味好吃,还是要放足油盐,热锅下鸡肉,煸炒到微微焦黄,鸡肉的香味在小小的厨房炸开,再从排风扇呼呼的往室外排。

今天的风刚好是南风,排出去的气在天上打了个旋,又灌回家属院里。

顿时,楼下一阵锅碗瓢盆的声音,伴随着小孩子哭闹的声音。

这是正常的,这年代艰苦,谁家里做肉了,那香味就格外明显,大人还可以咽着口水忍一忍,小孩子馋的厉害,肯定会一番哭闹。

吵着吵着,就有军嫂拉开窗子,指桑骂槐,“要死啊!这么馋谁叫你不投胎找个好妈,人家给你做肉吃,然后你就变成那个小结巴!”

要是骂她那就算了,反正沈菀百毒不侵,但是好端端的,自己吃不起肉骂她家小厌就不行了。

沈菀立刻拉开窗子,“香死你,想当我儿子我还不认呢,某些人不积口德,小心生的孙子发育不全!”

窗外的声音继续骂骂咧咧,不过就是骂沈菀的了,但沈菀压根不在乎,继续和小厌在满室香气里玩七巧板。

小厌是个很有奇思妙想的小孩,之前听说七巧板可以拼成几十种图案,沈菀还一直不信,她顶多就能拼出十几种,没想到和小厌玩的这短短时间里,小厌就拼出了二十多种图案。

甜甜的和她软声介绍他拼出来的图案,声音也没有当时初见那么小声了,有了在爱里长大的模样。

感觉到时间差不多了,外面的天色也有点擦黑了,沈菀打算下楼去把昨天洗的衣服都给收回来,晒了那么久,也是应该干了,免得一会露水打上来又弄湿了。

沈菀在家里找到了一个布制的行李袋子,是军绿色的,看着应该是那个三年没见过的丈夫的东西,还挺干净的,也很大,很能装,如果顺利的话,兴许两趟她就能把所有衣服从楼下运回来。

小厌巴巴的跟在身后帮忙,沈菀拆下来一件,他就把衣服好好的折起来收进行李袋子里,当然他叠的也是乱七八糟的,但是有这份帮忙的心沈菀就很高兴了。

母子两个在这安静的忙活着,后院离家属院的前门离得远,大家除了晒东西一般不往这边来,后院就很安静,前门的动静也传不到后院里来。

然而现在的前门可是炸翻天了。

陈红花本来是吃了晚饭在前门溜达,她性子泼辣,丈夫跟她同一个姓叫陈建国,是个妥妥地妻管严,哪怕这么多年她只生了一个女儿也从来不敢跟她大小声,如今女儿已经十三岁了,可以做家务活了,家里的事情就丢给女儿,她可以悠闲地出来和别的军嫂聊聊天。

哪成想政委带着一个孩子,点名就要找她来。

那孩子看着已经有六七岁了,长得瘦弱,头发也遮住了眼睛,看不清样子。难道是那不要脸的陈建国在外头的私生子?

那也不能啊,陈建国没这胆子。

政委一开口,确实不是私生子,那也好不到哪去,部队这边配合警察抓了一批人贩子,解救出来不少孩子。

这些孩子大多数是附近的村子里拐来的,很多已经找到了父母,但是这个孩子居然是从南边拐过来的,那可是坐火车都要坐上四五天才能到的地方啊。

县里的孤儿院早早就满员了,根本放不下这一个孩子,这时候陈建国说他家里就一个姑娘,孩子少,不如把这孩子先放在他家里养。

部队里大大称赞了他的奉献精神,政委就急了忙慌地带了孩子过来。

哪能想这陈红花不同意啊,还满地撒泼打滚起来了。

“政委,这哪行啊,我家负担多重啊,再养一个孩子我们家是真吃不起饭了!”

“怎么可能?你家可就一个姑娘啊!还有陈营长他老娘,负担哪里重了?方婶子你这样讲话,让我们这些一家老小的人怎么过日子?”

围观的人不怕看热闹,当场就有人跟陈红花呛声。

那怎么可以,她就生了一个女儿,养老肯定要靠娘家的大侄子啊,每个月陈建国的津贴她都寄了一半回娘家,她哥说大侄子最喜欢他大姨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大姨的。

家里再来这么一个小子,哪里来的粮吃,再说了,这孩子都六七岁的样子了,都记事了,养不熟的,肯定不能往家里带。

于是陈红花叫起来,“那怎么负担不重了!各家有各家难念的经,我家都恨不得顿顿吃红薯土豆了,哪里再养得起一个小子!”

显然这话的说服性不强,她一身白白胖胖的肉,人群响起一片嘘声。

这样下去可不行,陈红花眼睛滴溜溜的转,瞥到了一个窈窕的身影。

“要我说应该领沈菀家去!”她一声石破天惊,把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沈菀这边。

莫名其妙收衣服回家被波及到的沈菀在七嘴八舌里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表示很无语。

“你家今天都能吃肉了,是我们这条件最好的,这孩子就该你家里养!”

“那可是你家男人答应了要养,我家男人没答应啊。”

这群家属院里的人,真是被小说下了嫉妒buff一样,一个个的脑回路都不正常。

这个时代要求夫妻一体的程度高,自己男人在外面吹了牛皮不想认就想塞到她家里来?

她家里日子过得好就有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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