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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
sea 著
本文标签:古代言情姜云韶孟世子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
来源: 主角: 时间:2023-05-10 16:34:46
小说介绍
《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是作者“三二五”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姜云韶孟世子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甜宠 双洁1V1】初遇英俊的病秧子短命鬼,姜云韶眼前一亮:短命好啊,撩他!嫁他!等他死了继承遗产放肆挥霍快活啊!后来被短命夫君捧在掌心宠上天,孕吐的她一改伪装出来的娇软小白兔模样,霸气侧漏:我不许你死!我不要你的遗产!其实我有个藏宝库,我有黄金百万两,我散尽家财也要救你的命!哦对了,其实我黑白两道都有人……温润病弱世子一边咳血一边默默看着他夫人:他还不能死,他还想看看他演技精湛的夫人到底有多少神秘的身份,刺激死了!...
第40章
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是一本十分耐读的古代言情、宠妻、作品,围绕着主角姜云韶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三二五。《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小说连载中,最新章节第189章 大结局,作者目前已经写了50.6万字。
一、作品简介
《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小说是网络作者三二五的倾心力作,主角是姜云韶。主要讲述了:如果你喜欢看古代言情小说,一定不要错过“三二五”的一本书《要命了!娶我后病秧子长命百岁了》。讲述了
二、书友评论
还有作者为了把男女主凑一起有点刻意降智,女主抱着孩子摔在男主身上,三嫂和男主的小厮都在旁边看着没有一个人说话,作者就忽略俩人就重点写了好几集的男女主互动,这点就很不合理,这本书不能用脑子看,
离谱了,这就结局了,感觉好多东西还没讲完呢
我觉得三哥会发现自己爱上了三嫂 不管是哪个爱上了 ? 会追回来的吧 追妻火葬场安排一下 还有他说的事后有种秃噜皮 头皮发麻?的感觉 不知道男士的感受是这样的吗。
首先,这个文很好看,其次,一天一更,我已经要疯了,最后,奉劝各位,先加书架,不要看,等完结了再看,追更实在是太烦了,一天一更,实在是等的心急
大大的每本小说我居然都看过[捂脸][捂脸]
三、章节推荐
第19章 她二姐有身孕,姐夫不像好人
第20章 女主想撩男主,故意跟他一墙之隔
第21章 撩男主!男主坏坏!吓唬她
第22章 女主娇俏迷人,迷得男主心跳加速
第23章 女主坏坏!勾得男主为她着迷
四、作品阅读
她虽不至于就此喜欢上人家,可她是奔着把人家撩回家做相公去的,她觉得若是这个人能做她的相公,那以后相处起来一定会很轻松很愉快,因为,他不是那种冷漠又高傲的人,他不会让夫妻俩的日子过得无趣又乏味。
啧。
就不知道,这个孟世子会不会乖乖入她的套……
姜云韶压下这些杂念,抬起头若无其事看着小榻边。
巧娘正拿着热帕子温柔细致的给殊儿擦脸擦手擦脚丫子,见她抬头看去,巧娘问道,“小姐,您方才去哪儿了?奴婢出去端热水怎么没瞧见您?”
姜云韶淡定地说,“晚上吃撑了,去后面银杏树那里走了会儿,消消食。”
巧娘不疑有它,只是关心道,“小姐您以后去消食一定要叫上奴婢呀,奴婢怕银杏树上会有蛇,您一个人去奴婢不放心的——”
姜云韶微笑,“好,下次叫你。”
她见巧娘已经将殊儿的脚丫子擦洗干净了,便弯下腰将呼呼大睡的殊儿抱起来,往自己拔步床那边走。
殊儿才五岁,还不到跟她这个姐姐有男女大防的年纪。
今晚来到陌生的环境,她得抱着殊儿一起睡,否则殊儿夜里会哭着醒过来到处找爹娘和姐姐。
至于她今晚么……
刚来京城,今晚就好好歇歇,过两天她再穿上夜行衣,黑巾蒙面,扛着大刀威风飒飒的去替天行道。
翌日。
姜云韶早早就起来了,拉着弟弟一块儿蹲在院子里洗漱。
她一边用青盐漱口,一边侧眸望着隔壁高高的院墙。
也不知道隔壁孟世子起来没有。
不过她今天是不打算主动去找孟世子的。
娘说了,对待男人得学猫——
先可爱的伸爪子在他心口挠两下,然后就高冷地甩着尾巴走远一点,晾一晾他,让他自己在那里抓心挠肺等着你,想着你,又触碰不到你,这样他才会上心。
要是一直黏着人家啊,就没有神秘感了,也没有了距离美,很容易让对方失去兴趣。
她觉得她昨晚已经表现得够好了,她装得那么可爱那么乖,肯定足够让孟世子回味一天的,那今天她就要晾着孟世子,不能让人家看出来她想黏着他……
姜云韶不再看那院墙,低头,吐出嘴里的漱口水。
她侧眸看着弟弟,“可以了,吐出来。”
沈云殊不想吐,他笑眯眯地仰头含着盐水咕噜咕噜玩。
看姐姐伸手要捏他脖子了,他才赶紧躲在一旁吐出来。
他一边擦嘴一边嘟囔,“姐姐你坏!你老是捏我脖子!我又不是小鸡仔,人家杀鸡才这样拎着脖子呢!”
姜云韶拍他脑门,“谁说只有杀鸡才拎脖子了,你拎小猫小狗不是也这样拎着它后脖颈吗?”
沈云殊委屈巴巴瞅着姜云韶,“哦,姐姐你还是坏,我拿你当姐姐,你居然拿我当小狗!”
姜云韶拎着他后脖颈往房里走,“再说姐姐坏,姐姐就不给你买小狗了。”
她看了一眼隔壁院墙,略略提高嗓音,“你不是说想养小狗吗,过两天咱们托人去找一只好看的狗狗来养,最好是圆滚滚的,毛茸茸的,憨憨的傻傻的好欺负的,叫起来奶声奶气的,那种逗起来最好玩……”
沈云殊一听要养小狗,立刻就乖乖任由姐姐拎着他脖颈跟着姐姐走,“好哇好哇,就要圆滚滚的,跑起来傻乎乎的,要那种纯黑色毛毛的,那种狗狗可漂亮可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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