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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货郎崛起之路》小说介绍 迟初柳穿越了。穿到一个穷乡僻壤的懒汉身上。不慌。既来之,则安之。且看他如何搅动风云,从乡下无名穷小子一步步成为大周朝第一货郎。。书中主要讲述了:迟初柳穿越了。穿到一个穷乡僻壤的懒汉身上。不慌。既来之,则安之。且看他如何搅动风云,从乡下无名穷小子一步步成为大周朝第一货郎。…… 《第一货郎崛起之路》免费试读免费试读 “你爹被熊瞎子拍了一巴掌。”屋里的人听到声响出来,恰巧听...
第1章
《第一货郎崛起之路》 小说介绍
迟初柳穿越了。 穿到一个穷乡僻壤的懒汉身上。 不慌。 既来之,则安之。 且看他如何搅动风云,从乡下无名穷小子一步步成为大周朝第一货郎。。书中主要讲述了:迟初柳穿越了。 穿到一个穷乡僻壤的懒汉身上。 不慌。 既来之,则安之。 且看他如何搅动风云,从乡下无名穷小子一步步成为大周朝第一货郎。……《第一货郎崛起之路》免费试读 免费试读
“你爹被熊瞎子拍了一巴掌。”
屋里的人听到声响出来,恰巧听到这话。
余氏面色瞬间惨白,整个人仿佛失了魂,腿失了力气,直往地上坐去。
迟初柳回头看到,跑过去一把扶住,大声道:“娘,爹没事,你先别急,别忘了妹妹还在你肚子里。”
迟禄夫妻一直想再要个女儿,此时迟初柳只能借此提醒余氏不能乱了阵脚。
余氏的胳膊被牢牢抓住,她才没瘫坐到地上去。
抬眼看去,只见平时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的儿子,正紧紧盯着她。
儿子的双手给了她力气,她死死地咬住了唇,颤声道:“扶我去看看你爹,到底咋样了?”
“娘,你去我屋里待着,不能让血给冲着。我们这么多人呢,能照顾好我爹。你别担心,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妹妹。”
不由分说,迟初柳扶着余氏往他屋里走去。
边走边嘱咐道:“堂姐堂妹,你们去烧锅水,大伯母,麻烦你帮忙照看下我娘。”
赵氏小声嘟囔一句,到底是跟着进了屋。
一群人七手八脚地把迟禄挪到了床上。
迟初柳挤进去一看,放下心来,还好冬天身上穿得厚实,只后背上被拍了一掌,看着皮开肉绽的,但是没伤到骨头。
迟二牛说:“不用担心,你大哥去喊村西的丁大夫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其余人帮忙把人送回来,就陆续离开了,屋里除了迟家人,就只剩下张元山。
迟初柳并未在意。
张元山是堂姐迟春的未婚夫,俩人婚期就在年后,因此他算得上半个迟家人,留下来说得过去。
并不知晓张元山此时心里愧疚得很。
一柱香的工夫,丁大夫气喘吁吁进屋,看到迟禄后背的伤口,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一边给他清理伤口,一边道:“怎么这么不小心?还好穿得多,不然这一巴掌下去你半个后背都没了。”
迟禄之前疼晕了过去,这会儿又活活疼醒过来。
“丁大夫,你轻点,疼、疼啊。”
抬头时看到迟初柳也在,赶紧问:“你娘呢?她没事吧?”
迟禄怕自己浑身的血吓到妻子。
生怕露馅,穿来后还没跟原主爹娘正经说什么。
迟初柳努力维持着原主嬉皮笑脸的模样。
“没事,在我屋里好好歇着呢。爹,还好这一掌拍在后背上,要是拍在脸上,娘就不要你了。”
“走开,走开。”不等他爹说话,他就被祖父赶走。
临出门时,迟初柳才注意到一直缩在角落里的张元山脸色有些惶惶然。
在对方肩膀上拍了拍,感觉到掌下肩膀一颤,迟初柳一如往常地笑呵呵。
出了屋,嬉皮笑脸的表情瞬间敛去,习惯性地去摸左手食指上的戒指,这是他前世思考时的动作。
手下空空如也,他猛然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
放下心头疑惑,迟初柳脸上重新挂上笑容,转身进入自己屋里。
母亲余氏正忐忑不安地坐在炕沿,双手紧紧攥着,手帕被绞得皱皱巴巴。
大伯母靠在墙上,离母亲能有一米多远,双眼放空,明显漠不关心。
看他进来,余氏刚想站起。
迟初柳一步上前,按着她的肩膀顺着力道一起坐下,“娘,丁大夫说没啥事,就是流点血掉点肉而已。”
“真的?”
余氏平时一个十足泼辣的女人,此时已被丈夫的伤势搅得心神不宁。
“当然是真的,娘,你儿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前世从小就被当作家族继承人培养,迟初柳已经不记得上次撒娇是什么时候了。
看儿子一脸轻松,余氏终于被安抚住。
“没事就好,以后再也不让你爹上山打猎了。”
大伯母赵氏听到,在背后翻白眼。二房的都不上山,那他们大房岂不是分配到的活儿更多。
“好了,我要回去做饭了,让柳哥儿陪着你吧。”说完自顾自地出了二房的东厢房。
迟初柳知道余氏是在说气话,他也在为日后改变原主这个懒汉人设做铺垫,因此故意道:“娘,山上那么多动物,怎么能不去?我还要给你和妹妹打猎让你们多吃肉呢。”
虽然村里人都说原主是个懒汉,迟家人也颇多不满。可是在他看来,原主根本称不上懒惰,只是种田和打猎都不是他所感兴趣的,因此做起来不大上心,其实基本的农家活他都会干。
估计只有他爹娘真正了解他们的儿子,才不顾家里人和村里人的白眼,一如既往地疼爱他。
吃晚饭时,迟初柳让余氏在屋里陪着父亲,他去正房堂屋里端三人的饭菜。
在桌上扫了一眼,好么,青菜杂粮粥,咸菜疙瘩。别说荤腥了,连个胡饼都没有。
“大伯母,我爹受伤了,就吃这些,伤怎么能好?”
“那你还想吃什么?这些就是咱家的晚饭,这可都是你祖母定下的规矩。”
农家冬日里没活,一般人家都是两餐,而且晚上都是稀粥,只有少数家里田地多的人家,粮食多,才舍得吃点干粮,饼子馒头之类。
迟家田地不少,仓库里的粮食也多,可祖母王氏勤俭惯了,冬日一大家子晚上只得喝稀粥。
“祖父祖母,我爹受伤了,就只能吃这些?”
他可不惯着大伯母的臭毛病。
王氏脸色不好,大儿媳妇竟然挑拨她和二房的关系。这是想让二儿子恨她呀。
“我不记得了,你就不会提醒我,稀粥是平时喝的,老二这不是伤着了吗?明天把家里那块腊肉煮了。”
王氏虽然有时斤斤计较,偏心长房,但也不会明着亏待另外两房。
大伯母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那块腊肉她还想着给自己儿媳小王氏补身子呢。
“柳哥儿,盛好粥就回来吧。”东厢房里余氏叫道。
迟初柳心里冷哼一声,把饭勺沉到盆底,捞出最稠的部分倒入两只碗中。
“爹,娘,你们看柳哥儿。”
“行了,行了。你少说两句。”
没理会大伯母在背后的抱怨,迟初柳一人端着三副碗筷,步履轻松地往东厢房走去。
进入堂屋后,他从空间中掏出两枚卤蛋,打开包装,分别放进装着稠粥的那两只碗中,随手把包装袋扔进空间里。
“爹,娘,粥来了。”
黍米粥里面拌着切碎的青菜叶,青黄青黄的,一颗卤蛋格外显眼。
迟禄夫妻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看向儿子,问:“这是啥蛋?你哪里弄来的?”
即便没听到刚才正房里的对话,但不用想也猜得到大嫂会怎么说。所以们碗里这看起来有点奇怪的蛋,肯定是儿子自己弄来的。
迟禄夫妻并不觉得稀奇,儿子以前就经常跟几个去镇上或是山上转逛,总能弄到些罕见的玩意儿。
果不其然,就听儿子说金子嫁到府城的姐姐送的。
金子全名钱和金,是石岗镇香满楼酒楼东家的幼子。可惜他是继室所出,生母也不得他爹喜爱。他爹一门心思地培养已逝原本留下的长子,对他几乎不闻不问。
还好他还有嫁去府城的亲姐姐的疼爱,所以他经常从姐姐那里得到些吃食玩物,也会分给他的一些朋友,包括和他关系很好的原主在内。
现在迟初柳用金子作借口,果然迟禄和余氏不再怀疑,只是都想把自己碗中的卤蛋让给他吃。
迟初柳左手张开在碗口,挡住两人的动作,“爹娘,你们吃吧,这东西我都吃腻了。”
刚才余氏忍不住咬了一口,是鸡蛋,但比鸡蛋好吃多了。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可能吃腻。儿子分明就是心疼他们。
儿子长大了,也会心疼人了,那他们也不推辞。
夫妻俩对视一眼,心中了然,端起碗稀里呼噜地喝起粥来。
他们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稠的粥了。往常都是娘负责盛饭,最稠的部分肯定是分给公爹和迟初一,到他们就是清汤寡水。
把卤蛋咬碎,拌匀在粥里,一口喝下去,真香啊。
眼看粥喝完,碗底露了出来,冷不丁听到儿子问:“爹,你身上的伤到底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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