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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升职加薪的边军大佬,得知自己视若珍宝的亲妹妹被人抢去,从小对兄妹疼爱有加的养母被杀,大佬很生气,那些该死的,都让他们去死吧...
第1章
小说《刚当将军就逃跑》,现已完本,主角是沈濬明月,由作者“诗文换酒”书写完成,文章简述:一个正升职加薪的边军大佬,得知自己视若珍宝的亲妹妹被人抢去,从小对兄妹疼爱有加的养母被杀,大佬很生气,那些该死的,都让他们去死吧刚当将军就逃跑 免费试读 阅读最新章节
沈濬被绑得很紧。
身上甚至被勒出了深深的肉痕。
可是,当一帮黑店匪徒大言不惭的时候,却看到他们绑了很久的绳子,像有生命一样动了起来。
很快,绳子便掉在了地上。
沈濬很轻松地就站了起来,并抖动了一下身上的手脚,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
只是昨晚自己睡得太死了,要不然不会给这帮家伙留下任何机会。
估计在沈濬的吃食里面,这帮家伙,也没有少做手脚的。
要不然,在他们刚开始绑的时候,一个高手,是不可能不会警醒的,这是一个沙场老兵随时都应该有的警觉。
其实解绳子这样的手段,在不醉仙人的武学体系里面,还真的不算什么,当会运用自己的真气以后,解开绳索,甚至隔空取物,都是可以轻易做到的事情。
不过对于这帮强盗来说,这样的手段确实有点骇人听闻,他们只是一帮杀人越货的普通人而已,哪里见过这样的手段。
武学功法什么的,这辈子也没有接触过。
黑店老板,看到沈濬一副浑然不在意的样子,也一时摸不到他的深浅。
不过,作为号称横行了南方八州十几年了的巨盗,他的心理素质还是一流的,完全没有被沈濬解绳索的特殊手法吓住。
不过他的那帮不成器的手下,倒是已经吓得不轻。
黑店老板说道:“小子,不要嚣张,你还不知道你家爷爷是干什么的,想当年……”
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完,突然发现好像被一截巨大的树桩给撞到了,直挺挺地就趴在了地上。
沈濬不屑一顾地说道:“想当年,你也是这样被人一脚撂倒过?”
“你们也看到了我脸上的字,就应该知道我们守边人不好惹,为什么还这么不开眼嘛?”
“重点是像我这样,敢私自跑回来的守边人,那是连朝廷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更是不好惹的人,你们都不能动下脑瓜子吗?说吧,你们想怎么个死法,是一起死了,还是一个个地死?”
一帮黑店打手,看到自己老大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话都说不出来,不知道还有没有进气,又不大敢近前去看。
吓得立马就跪在了地上,口里不断地喊着:“小爷爷饶命,小的们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几十个孩子要养,一定要饶了小的们小命啊!”
沈濬也懒得跟这帮家伙废话。
速度回中州救人要紧。
于是就问他们,你们之中,可有中州人?
没有想到,这帮王八蛋居然异口同声地说:我们都是中州人啊,难道你听不出我们这么有魅力的中州口音吗?
一帮待宰的匪徒,居然觉得自己还有点小幽默。
因为他们也听出来了,沈濬说的官话,带有中州的官话的影子。
沈濬很好奇,在这个离中州十万八千里,鸟不拉屎,离边境不远的地方,居然还能看到这么一群中州人,非常奇怪。
中州,是大胜帝国最富庶的州,州内河网密布,大河横穿而过,地势平坦,自古以来就是产粮大州,一般情况下,中州人是很不愿意离开这个地方的,就算有天灾,这个地方的粮食也不一定歉收,只有其他州的人,以能到中州为荣,姑娘以嫁给中州人为荣,哪有中州人出来当干黑店买卖的?
再说,大胜帝国实行严格的保甲制度,普通人是很难跨州流动的,只有手持路引,或者朝廷专门颁发的执照,才能全国通行。
这帮黑店众人,看起来也不像有路引,也看起来不像有什么执照的人,居然放弃了一个的丰衣足食的州,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非常奇怪。
就算江洋大盗,也知道要在富庶的州县作案才会有收获,哪有当了盗匪后,还往鸟不拉屎地方逃的。
于是,沈濬忍不住问这帮王八蛋:“我也算是中州人,知道中州可是好地方,怎么你们放着中州不好好呆着,跑着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
一个很壮实的小伙,抬起头看着沈濬,说到:“大人,我叫金人,中州川河郡连江镇人,实在是在中州活不下去了,才想着跑路,我们带头的这个大哥,哦,就是被打趴下了的那位,江湖人称吴秀才,是他说,可以给我们找条活路,我们这帮人才跟着他,逃难似的跑这边来的,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们绝对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这个叫金人的小子,居然和沈濬养母家同在一个地方。
不过看着样子,他应该是不知道自己妹妹的事情的。
这伙人能逃到靠近边镇的地方,肯定也是经过很久了,说不定得一年以上。
而自己家里遭受变故,是近一个月左右。
不过,中州的情况,还是可以向这帮人打听下的。
回去,也能做到有的放矢。
沈濬于是对金人说:“很巧,我也是川河连江镇的人,我们家是镇上开酒馆的,我们家酒馆叫云客酒馆,你可知道?”
“当然知道,当然知道,云客酒馆在我们连江镇可是大名鼎鼎的,云客酒馆的小少爷,据说在边镇当了大官了,云客酒馆的小姐,可是天下第一小美人,谁不知道!”
说到这里,金人仿佛想到了什么,诧异地说到:“难道你就是云客酒馆的小少爷?”
沈濬说到:“不错!我就是!”
金人这下可是被震惊到了。
在连江镇,谁不知道,云客酒馆的小少爷,被一个据说是天下第一的武功高手带走学艺了。
后来陆续传回消息说,小少爷在东境,进了东王府当了伴读书童,再后来,东王起兵,成了当今皇帝。
隐约有传出消息,说小少爷在京城犯事,被刺配边境军镇,当时只有十二岁而已。
可是,仅仅四年时间,小少爷又在边境成了统领一级的大将军。
这可是连江镇的传奇,连刚会说话的娃娃,都能把沈濬的事情说一个大概出来。
要是能跟着这样的老大,那这辈子一定会有很大的出息的。
还跟什么狗屁江洋大盗吴秀才混。
跟了这吴秀才差不多半年时间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吴秀才动不动就将江湖上的各种大案子,往他头上按,说是自己做下的,可是一问到具体的细节,这家伙就哑口无言了。
最可恨的是,这小子最擅长的,并不是什么做杀人放火的大案,而是行走江湖,各种骗吃骗喝。
比如这个偏僻的小黑店,就是吴秀才骗来的。
正经的店主,被他给忽悠跑了。
他带着一帮中州骗来的狗腿子,就盘踞在了这里。
可是,店主能轻易放弃的店,说明也实在是没有什么油水,而吴秀才一伙人,想着能有个落脚点就不错了。
于是,用心地经营起这个黑店来。
虽说用心,但是三天倒是有两天半没有生意。
沈濬,已经是他们接手这店两个月以来,最大的一笔买卖了。
如果能将沈濬顺利送进官府,加上沈濬的马,那两千两银子妥妥地进账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遇到了的是沈濬这样的杀才。
沈濬也在想,这次回中州,自己单枪匹马,可能真的会很麻烦,有几个帮手,可能更有利于做事。
便问金人“你为什么要跟着这什么吴秀才跑这么远,莫不是在中州犯事了?”
金人哭丧这脸说:“我哪里敢犯事,都是因为有崔大命和孙家城这两个混蛋,我和我的这帮兄弟,才在中州过不下去了,要不然谁愿意背井离乡啊?”
“我们这些人,都和他们两个有不共戴天之仇,他们两个在中州一手遮天,狼狈为奸,简直是无恶不作。”
“就说我吧,我只是进城卖点地里出产的蔬果,居然被孙家城的家丁全部抢了去,说是酷暑难当,孙大人需要这些蔬果解暑,不但不给钱,还把我暴打了一顿,我气愤难当,就去了孙家城的都军府衙门告状,我想家丁作恶,他当主人和大官的人,总会讲讲点道理的,没有想到,那帮天杀的,根本就不给我说理的机会,直接把我扔进了阴暗潮湿的地牢里面,吃了半个月狗都嫌弃的菜糊糊,才把我放了回去,等我回到家里,才知道我们家的田地,都被一伙人以极低的价格强买了过去,我爹妈受不了这个气,直接上吊而死,我才十六岁的妹妹,到现在还下落不明。我只是进城卖个菜而已,居然就闯下了这么大的祸!”
“其他的兄弟,和我遭遇,大同小异,不是因为孙家城,就是因为崔大命,大家在中州,都快活不下去了!”
原来是这样。
看来,这帮人,还真有和自己有一样的遭遇。
沈濬缓缓地说到,我不瞒诸位,我之所以不顾守边人的规矩,不要命也要回中州,就是要回去救我的家人。
我们家的云客酒馆,被崔大命等人烧了。
我母亲,被他们打死了。
我妹妹,也被他们抢走了。
我要回去找他们报仇,我要回去救我的妹妹。
“如果你们这帮人,但凡有三分血气的,敢不敢和我回去找他们算账?”沈濬严肃地看着众人。
金人说道:“我没有什么不敢的,我也想去救我妹妹,可是我除了有一把子力气外,真的是毫无办法了,去找了几次,不但次次被打,还被他们发出了通缉令,说我勾结盗匪,给盗匪当耳目,但凡看到我,可死活不论的!”
“如果大人您能有办法救出我妹妹,您就是我和妹妹的再生父母,但凡您以后有什么吩咐,莫敢不从!”
其他人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现在只要是中州的百姓,几乎没有人不痛恨崔大命和孙家城的。
他们简直是坏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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