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藏天
sea著《藏天》,是作者大大“纸洛云烟”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赢枫沈千千。小说精彩内容概述:“真绝!”北大街,赢枫在一家店面规模颇为庞大的当铺前止住马车,看了看当铺旁边人声鼎沸的赌坊,再看看当铺对面隔了一条街的妓院,对这家当铺的选址佩服得五体投地隔壁是赌坊,对面是妓院,也难怪会有无数人会为了风尘女子、为了豪赌一场不惜变卖祖业倾家荡产当赢枫将四个装满丝绸锦缎、金银玉石的大箱子在当铺柜台前摆坐一排,全部打开的时候,镶着金门牙的当铺老板一改吹胡子瞪眼睛的神态,咧嘴挤出满脸谄媚的笑“一共三......
来源: 主角: 更新: 2023-03-04 07:09:38
【扫一扫】手机随心读
- 读书简介
《藏天》,是作者大大“纸洛云烟”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赢枫沈千千。小说精彩内容概述:“真绝!”北大街,赢枫在一家店面规模颇为庞大的当铺前止住马车,看了看当铺旁边人声鼎沸的赌坊,再看看当铺对面隔了一条街的妓院,对这家当铺的选址佩服得五体投地隔壁是赌坊,对面是妓院,也难怪会有无数人会为了风尘女子、为了豪赌一场不惜变卖祖业倾家荡产当赢枫将四个装满丝绸锦缎、金银玉石的大箱子在当铺柜台前摆坐一排,全部打开的时候,镶着金门牙的当铺老板一改吹胡子瞪眼睛的神态,咧嘴挤出满脸谄媚的笑“一共三......
第1章
小说:藏天 作者:纸洛云烟 角色:赢枫沈千千 推荐一本网络作者“纸洛云烟”的新书《藏天》,这是一本奇幻玄幻小说。本书的精彩内容:逐渐接近马铃声后,赢枫还听到了车轱辘在高低起伏的山道上滚动发出的嘎吱声。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几息气的工夫后,马灯微弱的光线里映照出一辆装饰颇为华丽的马车。那马车由一匹肥壮的红鬃马拉着,红鬃马前行几步,便停下来低头啃食道边的枯草,啃完再前行几步,以此往复。只有无人驱驶的马车,拉车的马匹才会这么悠闲...第2章 诡异马车 在线免费阅读
赢枫将酒囊中的烈酒喝光之时已是丑时,山区气温渐凉,自己也有了些困意,于是便侧卧在山石上,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梦之中,赢枫只觉隐隐约约、断断续续有马铃的声音传入耳朵,马铃声时有时无,越来越近,持续了很长时间,最后彻底将他唤醒。
起初他以为是在两个匪帮交战之时受惊奔逃走的马匹又寻了回来,便想过去将马匹牵回,正好自己可以代步回红枫岭。
于是他提着那盏昏黄的马灯,就着灯光迎着马铃声的方向寻了过去。
逐渐接近马铃声后,赢枫还听到了车轱辘在高低起伏的山道上滚动发出的嘎吱声。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几息气的工夫后,马灯微弱的光线里映照出一辆装饰颇为华丽的马车。
那马车由一匹肥壮的红鬃马拉着,红鬃马前行几步,便停下来低头啃食道边的枯草,啃完再前行几步,以此往复。
只有无人驱驶的马车,拉车的马匹才会这么悠闲。
赢枫略感诧异,虽然说近期有大量形形色色的人经过苍阳古道前往璃阳山脉西部山区寻宝。
但如此伸手难见五指的夜晚,一辆无人驱使的马车在古道上走走停停,显得极为诡异。
土匪出身的赢枫虽然仅十三岁,但胆子颇大。
看着马车不像是有人的样子,他便举着马灯慢慢逼近过去。
红枫岭在苍阳古道南侧三十里的璃阳山区,没个代步工具还真不好回去,若真是辆无人的马车,正好可以用一下,免去长途步行之苦。
然而,赢枫闻到了一股浓厚的血腥味。
还有血水从车厢底部渗出。
以及马车所驶过的山道上,血水在泥地里画出一条暗红色的长线。
“有人吗?”
赢枫在距离马车不到一丈的地方止步,朝车厢喊了一声。
无人应答。
倒是那匹红鬃马有些惊慌,用两个黄绿色眼瞳惶恐地朝赢枫看过来,又‘噗噗’朝地上呼出两口粗气,吹起一些沙尘。
赢枫小心地走近,在红鬃马脑袋上轻抚两下,将它安抚下来。
马是土匪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赢枫也经常与马打交道,颇懂一些安抚马匹的手段。
他谨慎地靠近车辕,掀起帷裳,高举马灯,使昏暗的黄光能够照亮整个车厢。
车厢之中,一个穿着一身大红缎子的中年男人四仰八叉躺在车厢里。
男人受了极重的伤,左肩中刀,差点将他整条胳膊砍下。
而致命的一击在腹部,左右贯穿,入肉寸许,几乎将他齐腰斩断。
男人右手边是一柄古朴别致的长剑,虽然剑鞘和剑柄上沾满暗褐色血迹,但不难看出是难得的铸造精良之物,血煞之器。
看这男人一身行头,绝对不是普通人,应该是来自某个大族,而且极有可能是一名修士。
只是,赢枫听不到这个男人的鼻息声。
为了进一步确认,赢枫艰难地抬起受伤的左臂,轻推了两下男子的小腿。
男人没有任何反应。
惊讶之余,赢枫将马灯挂在车辕上方,踏上马车。
这男人身上多处镶戴着名贵金饰玉石,还有那口古剑,都能卖不少的钱。
赢枫先伸出两个手指探了探男人的鼻息,又轻触了男人的颈部脉搏,得出的结论都是这个男人确实是个死人,而且从体温来判断,他死去的时间不算长。
赢枫将男人身上所有能拆卸的名贵物品都拆了下来,最后也不忘记用手在男人胸口隔着衣服探了探,这是土匪的职业习惯。
男人胸口衣服夹层中有一个两寸见方的硬物,触摸起来颇为硌手。
赢枫将其取出,是一块用红色锦缎包裹着的块状物体,隔着布料触摸起来既坚硬又冰冷。
毋庸置疑,这块红色锦缎与男人的袍子的布料是同一材质同种花色,应是男人在情急之下从衣服上扯下的。
打开层层包裹的锦缎后,赢枫深感惊讶。
那是一块裹满泥土的玉石,像是刚从土里挖出的文物,散发着久经岁月的沧桑气息。
玉块呈青碧色,成色纯净无比,剔透得没有一丝杂质。
形状并不规则,三个平整切面形成犄角,剩下一面凹凸不平,布满裂纹,看起来像是从整块方形玉石上掉下的一个残角。
在赢枫伸手触摸玉块那一刻,手上本已经干涸凝固的血竟然活了,一丝一丝通过指尖流向玉块,最后顺着玉块的裂纹和脉络渗透了进去。
准确地说,是那玉块将已经凝固的血液融化,然后顺着裂纹和脉络吸收了进去。
随着赢枫的血液渗入玉块脉络中,那玉块居然慢慢变得透亮起来,而后隐隐泛光。
不过赢枫并没怎么放在心上,传说有些上好的玉石是可以用人的血液来温养的,大抵就是这样吧。
他的二十三名同伴就在几个时辰前全部被杀,比起获得巨额财物的喜悦,失去‘亲人’的悲痛更加令他无法自拔。
他自幼在匪窝里长大,匪帮对他有养育之恩,这些同伴都是他的‘亲人’。
赢枫将那玉块,那口古剑以及其他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取了出来。古剑挂在腰上系牢,其它东西一并塞到怀中衣服夹层里。
最后,他又把红鬃马从车上卸下,用马灯将车点燃。
让男人的尸体在火中化为灰烬,总是好过曝尸荒野被凶禽猛兽啃食。
夜晚的山道不算好走,赢枫驱着红鬃马回到匪寨红枫岭时已是丑事。
他们的匪寨很小,几排鹿角简单围了一个院子,几间木屋年久失修四处漏风。
赢枫站在寨子门前看着这个生活了十三年的‘家’,往事一幕幕浮上脑海。
金老大带着大家在院子中围着篝火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一幕;拉着马琴助兴的一幕;教大家使用马刀和搏击战术的一幕。
二当家心细手巧,会针线活,弟兄们的衣服缝缝补补什么的全靠他;他还懂些医术,弟兄们受伤时,打理伤口上药包扎也全仰仗他。
独眼熊烤的肉总是格外香,伴上胡椒盐末,实在是世间难得的佳肴。
刀疤仔脚力特别好,是山寨的探子,每每总会带来让人欣喜的情报。
……
如今,偌大的山寨空无一人,只剩赢枫湿着眼角孤独凝望。
他在院子中燃起一团柴火,如同往常那样,就着篝火席地而坐,然后取来一把短刀。
短刀很小巧,但刀锋极利,刀身薄如蝉翼。
他将那短刀放在火焰中灼烧,待短刀灼烫,撕下被血液浸透的整截左衣袖,握着短刀将刀尖插入左手胳膊上那个暗褐色的血洞。
那血洞像一口没有底的深井。
血洞中还藏着一枚箭镞,他要将箭镞取出。
“啊!”
刀尖入肉深及一寸,赢枫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哀嚎,气喘如牛,而后以最快的速度扔出短刀,捂住胳膊,倒在地上抽搐翻滚,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和后颈蹦出,表情狰狞得如同临死反扑的野兽。
《藏天》资讯列表: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