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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祁倡增”创作的《这位吃起饭来》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吃饭我在食堂打好饭,端着餐盘晃悠半天才找着个没人的角落坐下,结果没留神,对面座位也和我一起端盘子坐下了我心里直骂,又不好意思当着他面走人...
第一章
吃饭我在食堂打好饭,端着餐盘晃悠半天才找着个没人的角落坐下,结果没留神,对面座位也和我一起端盘子坐下了。
我心里直骂,又不好意思当着他面走人。
这位吃起饭来真不客气,瞪着菜,一筷子塞进嘴里,然后端起盘子来猛扒一口饭,没嚼几下就见喉头涌动,这时眼睛却直愣愣盯着远处,把饭咽了下去。
吃得过猛,有饭粒划过下巴落在裤子上,一根无名指带起来又飞回嘴里。
他打了青椒豆腐皮炒肉、土豆烧牛肉、炒豆腐三个菜,甚至吃的时候是三个菜轮着夹,而这三个菜我也很爱吃,因此看得很馋。
他咽饭的神情却让我很不舒服,毕竟不可能每一口饭都被噎住,因此我认定他是在想入非非。
我认为有必要说明一下,想入非非并不足以算作什么罪过,每个人都可能有想入非非的时候,但是你看出来别人想入非非就格外讨厌,就像知道别人看出来你在想入非非一样。
考虑到现在是吃饭的时候,令人生厌的程度自然更甚。
这些理论自然不是信口胡诌,作为一个过去常常想入非非的人,我有相当的经验。
作为我的朋友,王旭对我的想入非非总是很有意见,或者更严谨地说,对我的每个方面都很有意见,但我只能意识到对想入非非这件事的意见。
比如,我曾经叫他王九日,但现在叫他王一周半。
他对我这种叫法很不满,因为取外号不是为了取笑就是为了叫起来方便,而我既没有取笑他,又把他的名字延长了一倍,更何况每个人都知道九天和一周半实在扯不上关系,除非我把一周当六天算。
王旭认为取这种外号就是我想入非非落到了现实里的表现,而一个正常人再想入非非也只停在精神层面。
我个人有义务对这件事做一些辩驳:虽然公认的一周确实是明明白白的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但是在某些位面上认为是六天一百四十四小时并不会造成什么麻烦,正是这种简略的算法让我在王旭那里变得不一样了。
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假如由我清楚地告诉他,很可能加重他对我想入非非的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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