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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新书《刘恩恩叶青娥》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江建民”,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里面,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一个女孩。小女孩。伴随着电筒的白光,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恍神了好一会儿...
第12章
我的猜测是,在看到叶青娥那么疯狂的杀人举动之后,刘志雄内心的复仇邪念,也被彻底煽动了起来。
就他撞车这种自杀式的复仇袭击方式,我有理由怀疑,他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没有留恋了。
那么在他动手之前,他一定会先安排好女儿的归宿。
那就是,死。
电筒光照射在漆黑的房间里,没有映出任何一个人影。
但那张床上,倒是有蹊跷。
因为厚厚的蚊帐被挡了下来,我看不到里面是否躺着一个小姑娘。
于是,为了不吓到她,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话:
「恩恩,你在吗?不用害怕,叔叔是警察……叔叔是来帮你的……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房间里毫无动静,一点声音都没。
我顾不上那么多,快步走向了那张床。
那种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在揭开蚊帐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这是什么味道了。
这是我在法医那边经常会闻到的味道。
福尔马林!
而同时,蚊帐也被我揭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棺材形状的长方体玻璃缸!
虽然上面也盖了玻璃盖,但味道还是溢出来了。
里面,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
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
一个女孩。
小女孩。
伴随着电筒的白光,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恍神了好一会儿。
是刘恩恩。
她已经被泡得发胀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她的样貌。
没错的,确实是她。
但她的样貌,加上这一缸子的福尔马林……
她的死,明显不是最近发生的事。
我想起之前上门拜访时,刘志雄着重强调过她的精神疾病,并表示她要待在房间里,她不适合见陌生人……
那时候,也确实成功打消了我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原来如此。
如果刘恩恩早就死了,那么,叶青娥离家出走的原因,也许就并不是「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了。
而是「筹划复仇」。
他们缜密到连女儿的死讯都不想传出去,为的,就是不让那四家人有任何准备。
太可怕了。
说实话,我被吓到了。
连最心爱的女儿都可以忍着不去下葬,这得需要多狠的决心?
而就在那时,我身后的灯光突然亮了。
是客厅里的大灯。
有人进来了?
我连忙转身出去。
9
大厅里,灯光明亮。
而坐在木椅上的身影,我差点没能认得出来。
是一位老者。
「你是……江老先生?」
片刻之后,我才想起,他是每天都帮刘志雄买菜的邻居,江建民。
此时此刻的深夜,他怎么会如此从容地出现在刘志雄的家里。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指了指旁边的座位,说:
「同志,请坐。」
很老派的称呼,很稳重的语气。
我坐了下来,但一点儿都没有放松,反而非常警惕地问道:
「你是什么人?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是邻居,也是小恩的干爷爷……简单点说吧,叶青娥的那张证,也是我给介绍办的,」
这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这么说的话,「刘志雄一直都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的证词,怕是有问题了。
而且,他在事件中的作用,可能也比我想象中要深。
所以我直接问道:
「刘恩恩,是怎么死的?」
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一个最坏的猜测了。
刘志雄夫妻,已经彻底被仇恨占据了内心,我已经往最可怕的方向去想——
他们不忍看到女儿下半辈子都这样活着,于是杀了她。
然后,再耗尽自己的生命去复仇。
最后一家三口,在那边团聚。
因为刘志雄为了复仇,明显不要命了。
但我居然猜错了,真相,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小恩,她很乖,太乖了……」
江建民开始缓缓说了起来。
原来,刘恩恩,是自杀的。
我是真的没想到。
在我的思维里,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她怎么可能自杀?
她懂什么自杀?
但偏偏,这是真的。
刘恩恩出院回到家后,其实并没有自闭,反而整个家中,最开朗的就是她。
江建民每天都会过来,每天都能看到她甜甜的笑容。
但她对自己的身体,并非一无所知。
因为她每时每刻都要挂着一个尿袋,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不能多走路。
可她还是尽可能地对着爸爸笑,对着妈妈笑,对着干爷爷笑。
直到一个月前的某天,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回到了他们的视野里。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刘志雄夫妻带着刘恩恩,在自家屋门前的晒谷坪里晒太阳,江建民也搬了小凳子,跟他们聚在一起,享受这并不多的慵懒时光。
就当他们谈笑着的时候,一个男孩出现了。
叶家文。
他全家早已搬去了县城,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又一个人回到村子来了。
江建民气得站了起来,直冲他而去。
刘志雄也站了起来,但没有走过去,他怕克制不住自己。
叶青娥则马上把刘恩恩紧紧抱在怀里。
江建民来到叶家文面前,吼道:
「你滚!这村子不欢迎你!」
谁知道叶家文轻蔑一笑,回答道:
「你说滚就滚,你算老几?我又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看看妹妹……」
江建民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继续压低声音驱赶他:
「滚!」
叶家文居然笑出声来了,十二岁的他,已经长得很高大了,也似乎什么都懂。
他大言不惭地说:
「你这老不死的,叫什么叫?信不信我把你也干趴?警察也不会抓我信不信?」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刘家三口都能听到,刘志雄甚至已经站了起来。
江建民气得浑身发抖,但也马上想办法驱赶走了这个恐怖的小恶魔:
「你还不离开的话,我现在就联系你父母,看看他们打不打你就是了!」
之所以那么怒气冲冲地制止,是因为他怕,怕刘志雄失去理智。
「切,一天天就知道叫我爸妈,傻X一样……走就走呗,没意思……」
叶家文无所谓地甩了甩头,转身离去。
江建民转过身来,刘志雄就在他身后,只见他紧咬牙关,浑身颤抖,双眼充满血丝。
江建民连忙安抚他:
「别,别……恩恩,她还在这……」
刘志雄的表情,开始缓缓起了皱褶,仿佛下一秒,他就要哭出来了。
他问江建民:
「老爷子……法律保护他……是对的么……是对的么……?」
那一刻,江建民也迷糊了。
他只能好言相劝,让刘志雄冷静,冷静。
但后来,不冷静的,反而是他。
第二天夜里,刘恩恩自杀了。
他家,还留着一口水井。
虽然加盖上锁了,但聪颖的她找到了钥匙。
她趁爸妈都睡着之后,偷偷打开水井,跳了下去。
井旁,只留下了一张纸。
上面用工整的字迹,写下了她跳井的原因:
「我活得不好,我活着也不好,可能我死了的话,爸爸妈妈,干爷爷,你们会活得好一点了。」
她才7岁,她识的字不多,许多字,还是用拼音拼出来的。
但仍然是,工工整整。
当刘志雄跟叶青娥从井里打捞出她的尸体之时,她早就没了气息。
而听到哭声赶过来的江建民,心也凉了半截。
法律保护那些恶魔,到底是对是错?
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10
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11
我急忙奔回刑侦队,还好老徐还在办公室。
他也是在处理刘志雄的「车祸」案,我回到时,他正解决了一个问题:
叶家文一家人,为什么那么急匆匆地上了国道,像跑路似的?
连叶家文学校的老师都没收到他的请假,这说明他们真的跑得很急,仿佛是被什么给吓到了一般。
唯一能把他们吓成这样的,也就只有叶青娥把徐文华割喉这件事了。
但我们还没出通报,也在控制媒体不去发布相关不实消息,所以应该没人知道那件事,是叶青娥做的才对。
只有警察知道。
也就是说,我们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叶家文的父母!
「肯定不是我们的人,那就只有那两个人了啊!哼!净瞎搞!」
我突然想起,江队跟刘警官,今天重新去审了叶青娥一次,并且还关掉了审讯室的监控设备。
难道他们为了让叶青娥认罪,居然如此不择手段,帮她做了这种传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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