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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言情《甜宠:我的粘人小狼狗》,现已上架,主角是凌月凌阳,作者“朽木囧兮”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孙黛雅不痛不痒地说起风凉话,“结果呢,人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是那贱人不识抬举!知道老子成绩差,还故意说什么考上大学才能追她,简直是在羞辱我!”想到这件事,温涛气的咬牙切齿,恨恨道,“怎么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那贱人是不是变丑变胖了,人也狂不起来了吧”“让你失望了,人家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不,应该说变得更漂亮了,身材也更有女人味了”孙黛雅捅了捅他的胳膊,阴阳怪气起来,“是不是心痒痒啊”“神经...
第6章
“好久不见。”凌月神情自然地招呼,“这几天下班怎么没碰见你啊?”
“之前有点事,所以请了假。”凌阳说。
“哦。”
“前几天我外公住院了,去医院照顾了他几天。”凌阳又补充道。
嗯?这是在向她解释?意识到这一点,凌月心中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宋甜甜的存在,他们的聊天内容特别正常。
但对有着看丰富偶像剧和霸总小说经验的宋甜甜来说,还是嗅到了一丝不正常的氛围,她总觉得这男生看她家月月的表情有一点欲。
那种……占为己有的欲。
回到家,宋甜甜激动的不行:“月月,你跟那男生也太配了。你俩站在一起那简直是偶像剧画面,养眼的不得了!我决定了,我要为你们写一部小说,名字叫《漂亮姐姐和她的年下小狼狗》,怎么样?”
凌月起初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对她的评价不认同,纠正她的措辞:“什么小狼狗,他明明是小奶狗啊。”
宋甜甜猥琐地笑:“床下奶,床上狼啊!”
“……”
凌月后知后觉发现她被宋甜甜带坑里去了,无力反驳:“别闹了,他是我弟弟的同学。”
“是你弟弟的同学,又不是你弟弟!”宋甜甜大声提醒她。
凌月:“……”
这倒是事实。
“他比我小好几岁呢,就是一小男生。”想到这个现实,凌月有些惆怅,“对于他来说,我太老了。”
“老?天哪,美女,你平时不照镜子的吗?”宋甜甜恨铁不成钢,急得不行,“你这张脸不趁年轻时多谈几个男朋友简直浪费颜值啊。”
凌月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皮肤冷白,五官优越,身材更是极品,她是人群中一眼就会被人注意到的绝色。
大学军训时,宋甜甜第一次见到凌月时就感叹这女生太漂亮了。
后来她们被分到一个宿舍,她本以为像这样的美女,肯定高冷骄傲难以相处,没想到凌月却是一个只知道追动漫的二次元宅女,人设更是一个没什么心机的二货。
“是吗?”凌月对于自己的美貌倒没太多感触,一直纠结于年龄方面,“他和我弟一般大,会不会太小了?”
“小怎么了,其他地方不小就行了。现在都流行姐弟恋,弟弟才是真的香。只要成年了,那就冲!”宋甜甜越说越兴奋,“说实话,我连你俩的孩子是男是女都想好了……”
凌月:“……”
进展要不要这么快。
“我太欣慰了,我家月月终于开窍了。”
宋甜甜一副老母亲操碎了心的表情,感慨万千,“你知道吗,你以前除了画画,对什么事什么人都不感兴趣,连大学校草跟你表白你都没什么反应,我们曾一度怀疑你不喜欢男的。”
凌月很诧异:“你们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我记得我不是说过我喜欢男的吗?”
宋甜甜翻了翻白眼:“你那说的什么呀,我们问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你倒好,来了个男的、活的。”
凌月:“……”
她有这样说吗?不记得了。
“没想到,你对刚才的男生却不一样。”
“?”凌月不以为意,“哪不一样了。”
“当然不一样啊,以前我要是说为你和谁谁写一部小说,你只会回一个字‘哦’,但你现在居然回这么多字,说明什么,说明这个男生在你心中是特殊的存在。”宋甜甜化身为福尔摩斯。
凌月:“……”
这是什么推理逻辑。
“月月,如果你真遇到让你心动的人,那就勇敢一点,千万不要错过了。”宋甜甜一改往日的大大咧咧,语重心长道,“将来有人照顾你,这样我离开也不会太担心了。”
“离开?”凌月抓住了她话中的重点,“你去哪?”
“我辞职了……”沉默了片刻,宋甜甜知道瞒不住,实话实说,“我决定离开海城。”
凌月愣住了:“辞职就算了,为什么要离开海城?”
怪不得宋甜甜今天一反常态请她吃饭,饭桌上还说了好多大学时趣事,原来她已经决定离开海城了。
宋甜甜开始不正经地解释:“我觉得我肯定跟海城水土不服,大学是遇见渣男,工作是遇见奇葩,海城伤透了我的心。所以,我想换个地方生活。”
宋甜甜在大学期间谈过一个男朋友,对方劈腿被宋甜甜当场抓包,两人分分合合,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彻底断了。
毕业后的网恋又以失败告终。
“离开海城多久,以后还会来这边工作吗?”
“目前没这个打算,我爸妈在家里给我找了一份工作,他们就我一个女儿,我妈妈今年身体不太好,我也不想离他们太远。”
宋甜甜不是海城人,她的家乡在云城,离海城不算远,坐大巴两个小时就能到。
凌月没说话,心里很酸涩,无声地抱了抱她。
宋甜甜的人际关系不错,公司与她相处的不错的同事知道她要离职后,自发举行了聚餐,算是给她践行。
为了不耽误上班时间,特意选在了周五晚上,大家一起吃了饭之后,又去了一家KTV唱歌。
包厢内,宋甜甜深情演唱:“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旁边有同事开玩笑道:“宋甜甜,你还是走吧,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啊!”
闻言,宋甜甜吼得更大声,一边的同事做出夸张的表情,吐血的吐血,晕倒的晕倒。
凌月坐在角落的位置,拍着摇铃给现场助兴,喝了一些啤酒,起身想去上个厕所。
刚出包厢时,猛地看到隔壁包厢走出来一个眼熟的男生,尤其是那头黄毛特别扎眼。
黄毛男生显然也看到了她,愣了愣,震惊道:“我当哪个美女这么美呢,美的差点闪瞎我的狗眼。仔细一看,原来是我姐啊。姐,几天不见,你怎么又变漂亮了?”
眼前这个模样跟凌月有几分相似,气质却截然不同,看起来又痞又帅的男生就是凌月的弟弟凌阳。
凌月:“说人话。”
凌阳吊儿郎当的:“老姐,你怎么在这?”
“同事聚餐。”凌月没什么表情,“你呢,来这干嘛?”
凌阳大咧咧道:“凌阳过生日,我喊了几个同学给他庆祝。凌阳你知道吧,我特别铁的兄弟!”
过生日?
怎么没听他提起?
凌月问了个不适宜的问题:“他过几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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