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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完整篇章

沈晶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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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连载中的穿越重生《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宋子瑶冯诗慧,故事精彩剧情为:前世瞎了眼白活二十多年,重生一世回到七零年代,她直接纠正人生,改写命运!回到乡下当知青,把自己打包送给亲亲老公,前夫?白莲?统统滚一边去!...

来源:ffsjzddi   主角: 宋子瑶冯诗慧   更新: 2023-11-20 1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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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超级好看的穿越重生,主角是宋子瑶冯诗慧,是著名作者“沈晶冰”打造的,故事梗概:“曹!王二狗那孙砸!看这回老子不斗得他丢盔弃甲!”嚣张得就快要日天日地的谭学松,对着谭今贺转眼又成了个乖宝宝,“四叔,等我把王二狗的玻璃珠子都赢过来,然后分你一半!”谭今贺不感兴趣,“不必,你自己留着玩吧。”跟着谭学松的其余人,也纷纷向着谭今贺跑过来,四叔四叔地叫得恭敬。以谭学松为首的一群小伙子,是...

第7章

糙汉开了窍,宠妻上高速!中的每个角色都是故事的关键,他们的出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情节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这本连载中的小说已经更新到了第324章 女儿番外二(大结局),总字数超过了67.7万,爱看年代、现代言情、乡村、种田、重生、空间、甜宠且喜欢现代言情、重生、种田、题材的读者一定不能错过!

书友评论

终于离了太好了 很好,陶春妮成了本文中我最膈应的角色,太膈应了太膈应了,为什么要写成这样,我不理解

剧情越来越垃圾,90章之前可以看 写的非常好,90章以后没有什么看的必要了 越来越脱离时代 把爷爷奶奶的死 以及女主后续爸爸的状况 写成那个样子 已经失去了七十年代的味。

不过后期写陶那对夫妻也挺多的,最不爽的就是离婚了,那个自私的渣男都没有得到报应,还和领导的女儿结婚了,真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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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别捏了,痒。”

第50章 给他的私生子找妈来了

第51章“谭今贺,宋知青的对象前儿个来找她了”

第52章“请问,谭今贺家怎么走?”

第53章 挣工分哪有媳妇重要

作品阅读


太阳已经升到了正当空,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出了袅袅炊烟。

谭今贺走在回家的路上,半路遇到一伙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撅着屁股在路边的草丛里捉蛐蛐儿。

他本想直接走开,其中一个却看见了他,忙不迭爬起来,一边跳跑着一边喊道:“四叔——快看我今天捉到了两只——个头贼大——”

谭今贺皱皱眉,有点不想承认这个憨狗一样的小伙是只比他小三岁的亲侄子。

憨狗谭学松宝贝似的捧着自己的蛐蛐儿,笑得极其嚣张。

“曹!王二狗那孙砸!看这回老子不斗得他丢盔弃甲!”

嚣张得就快要日天日地的谭学松,对着谭今贺转眼又成了个乖宝宝,“四叔,等我把王二狗的玻璃珠子都赢过来,然后分你一半!”

谭今贺不感兴趣,“不必,你自己留着玩吧。”

跟着谭学松的其余人,也纷纷向着谭今贺跑过来,四叔四叔地叫得恭敬。

以谭学松为首的一群小伙子,是队上人口中的二混子。

不务正业,贪玩捣蛋,从早到晚不是追鸡撵狗,就是欺负小孩。

总之就是特别不服管教,让人头疼得很。

但这群人却异常听谭今贺的话。

辈分高还是次要,主要是谭今贺拳头硬,头脑活,只要有他领着,在跟别的大队干架时就永远不会输。

所以,虽然谭今贺并不想跟这群侄子混在一起,却还是被自愿地成为了他们的领袖。

展示了自己捉的蛐蛐儿后,一群人就簇拥着谭今贺往家走去。

远远看去,跟众星捧月似的。

谭今贺不动声色地抽身往旁边挪了挪。

谭学松没话找话道:“四叔,你是去接知青才回来吗?”

另一个叫谭小军的兴奋道:“怎么样怎么样,有女知青吗?漂亮吗??”

是的,这群人没事还喜欢瞅漂亮姑娘。

队上的姑娘大多都是一个姓儿,没啥好瞅的,城里来的女知青便成了他们评头论足的对象。

如此,才能稍稍安放一点过剩的荷尔蒙。

只不过,就那么几个女知青,看了几年也早不新鲜了。

众人已经在开始讨论,下午就去知青宿舍周围转转,看能不能偷摸瞅一眼村里来的新人!

“不漂亮。”谭今贺硬邦邦的一句话打断了大家的讨论。

“啊?真的啊?”

“唔。”谭今贺面不红心不跳地点了点头。

众人失望,兴趣大大降低。

走到一个岔路,谭今贺和谭学松便同其他人分开了。

又走了一会,谭今贺转头看了眼知青宿舍的方向,眉头渐渐染上凶厉。

哪来的胆大包天的姑娘?

-

知青们最早下乡时是分配在老乡家里住的,后来矛盾显现,才有了自己的专门的宿舍。

不过一开始的宿舍是队上现成的废弃老房子,条件十分不好,甚至还被一场暴雨给冲垮了。

那场暴雨冲垮的房子里,埋了两个知青。

一个断了腿,一个断了胳膊。

当时这件事闹得还挺大,为了平息下来,那两个知青得到了回城的指标。

接着,公社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事情,便帮着知青多、住宿条件差的大队盖了新房子。

胜利大队现如今这一溜五间宿舍,就是那时候盖的。

房子墙体是黄泥,屋顶是茅草,地面也是凹凸不平的泥地。

简陋是简陋,胜在还算结实,能遮风挡雨。

五间房,原本已经是住满了的,如今又来四个人,就得重新分配。

原先的知青这些年因为各种原因也回城了几个,还剩下七个人,五男两女,加上宋子瑶几个,就是六男五女。

五间房,每间住两人,还单下一个女同志。

不过在最边上有个放杂物的小间,收拾出来住一个,就刚刚好了。

这意味着有一个人可以享受单间。

原先的两个女同志都不想搬来搬去,决定保持不动,将单间让给了新来的三人。

新来的三个都想住单间,可宋子瑶和文雪还没说话,廖红梅抢先一步道:“杂物间啊,我吃点亏我去住吧。”

文雪冷笑道:“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我吃亏吧。”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争了起来。

宋子瑶看了眼其他人的神情,暂时没有参与争夺。

大队长不耐烦地打断道:“争什么争?!别一会真让你们去住的时候,你们又不乐意了!先去看一眼,再抽签决定谁住杂物间。”

这么一说,杂物间的条件肯定是不太好了。

果然,那杂物间是狭长的一间房,宽度仅能竖着摆一张床,要上床都得从床尾上去。

面积小得还不如两个人住的。

最重要的是,没有窗户。

白天一关上门,都得点灯才能看清。

光线暗,不通风,狭长逼仄,住久了肯定压抑。

廖红梅和文雪立马都露出了不情愿的神情。

大队长道:“抽签决定你们谁住这个小房间。”

廖红梅指着原先的两个女知青道:“那她们也得参与才行,凭什么她们就住好房间啊?!”

其中一个留着江姐头,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知青笑道:“要不这样吧,也别抽签了,我搬到这个小房间来住。”

这个女知青叫刘清萍,下乡都快十年了,是个老大姐般的人物,负责女同志这边的日常事务。

另一个看上去有些清冷的女知青道:“我跟萍姐住惯了,不想换室友。”

刘清萍不赞同地喊了声,“小孟......”

大队长头疼道:“还是抽签吧,最公平了,五个人都抽!”

此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宋子瑶开口了。

“大队长,我住小间吧。”

她也不装,直接道:“小间的条件是不好,但我喜欢一个人住,清静。”

廖红梅笑道:“没错没错,我跟子瑶是同学,她就是喜欢清静,我知道。”

如此,那也就不用抽签了。

大队长又交待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回家吃饭去了。

王一光也招呼着新来的知青:“行李先放着下午再收拾,咱们先吃饭吧。”

知青们吃饭是单独开伙的,先前的七个人分成了两拨。

不过新来的四个刚到,肯定没法开伙,作为队长的王一光就索性安排今天大家一块吃。

饭早就已经做好了,在锅里温着的。

老知青们都显得很兴奋,眼睛放光。

上桌了才知道,他们兴奋是因为今天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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