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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结局+番外

侯德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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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小说推荐,作者“侯德云”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鲁迅武大郎,剧情主要讲述的是:《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是“微型小说写作课”系列其中之一,作者侯德云是微型小说领域理论与创作皆取得较高成就的名家,作品中对五十位微型小说作家和作品做细致入微的解剖,既有对名家名篇的点评,也有对当下微型小说创作队伍的观察和思考,值得微型小说创作者和爱好者品读。...

来源:ygxcx   主角: 鲁迅武大郎   更新: 2025-02-19 1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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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推荐《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是作者““侯德云”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鲁迅武大郎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多打酒,吃了,冬天队上若有钱,好歹补上。”酒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便好办。杀猪,做豆腐,做成四道菜:煮肉、豆腐炖肉、炖豆腐、肉汤炖土豆。此外加一汤...

第4章

故事背景,是“上山下乡”那会儿。八月十五,上级要求生产队会餐。你瞅瞅,连会餐这种事,都得上级下指示,不光指示,还要评比。简直是把计划经济计划到了牙缝里。
会餐得花钱。蔬菜不花钱,酒得花钱嘛。队长计算一下:“夏天来的几个知青,旗里拨了安家费,队上总算还有点儿现金。多打酒,吃了,冬天队上若有钱,好歹补上。”
酒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便好办。杀猪,做豆腐,做成四道菜:煮肉、豆腐炖肉、炖豆腐、肉汤炖土豆。此外加一汤。主食是烙饼。
备餐的过程写得热闹。惯例,猪肝归屠夫所有。可那年队里搞“斗私批修”,队长又没有明说给不给屠夫猪肝,弄得屠夫心里没底,杀第一头猪时,故意把一腔子猪血给糟蹋了。
会餐时间是晚上。中午时,队里的人便来围观。不光是人,鸡也来,狗也来,小猪也来。
菜做好了,一道一道盛到桶里。“几十只桶被人提到队部,出来的人嘴都动着。”这不算稀奇。稀奇的是,“有的人捏一块肉在嘴里,并不嚼,慢慢走开,孩子跟了去,到远处,才吐给孩子”。有爱有尊严,阿城的一双眼,怎么看得见那么多细节。
会餐终于开始,各种嘴脸在阿城笔下,依次生动起来。
“旗里的干部先讲话”,讲了些“遥远的大事”。“讲完,大家鼓掌”,然后队长讲,队长讲到“增产节约”,讲到“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受苦人过不上我们的日子”,讲“感谢”,讲“虽然—可是—吃吧”。
会餐的总体局面是: “第一巡菜几乎没有嚼”就没了,于是第二巡赶紧上,“到第三巡,方才慢下来,说话多起来,而且声儿大起来”。
队里的老人有意思了。队长对老人表达尊重,不光炒了一副猪肝给他们下酒,还专门安排“几个极有声望的老者和旗里视察的干部坐一小桌”。老人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旗里干部讲完话,“老人们笑着邀干部坐回去”;队长给老人斟酒,“老人们颤着手拦”,没拦住,“还是满了”;吃完烙饼,老人们都很体面,“先出来了”。
于是“屋里大乱”。
知青和土著,各出一个代表,“开始赌起四大碗”,四大碗干下去,然后赛马。知青先上马,“别人一鞭”,马箭一样射出去,把知青甩到地下,“众人都喝彩”;土著后上马,先是踏不上镫,转圈,终于踏上,缰绳一抽,也是箭一样射出去,“众人又喝彩”。谁都没料到,不多时,马回来了,那壮汉却没回来,不知遗落在哪丛草棵子里。
屋里大吃大喝之际,队里的小孩子,都爬在窗户上,“不动眼珠盯着看”,孩子们的母亲,“在后面拽不动,骂骂咧咧地走开,聚在门外唠嗑”。
这边赛马,那边,队里的女人和孩子都涌进屋,“并不吃,只是兜起衣襟,桌上地下,竟一点儿不剩,只留下水迹”。
阿城笔下的各种嘴脸,跟那个时代的底色,贴得很紧。我能感受到凝结在其中的岁月的重量。这重量,压得我喘不上气。
好在,这般吃相,现在难得一见。但也不是一点遗痕也没有。辽南乡村,至今仍有遗俗,喜事赶礼,娘们都带着家什去,也是“并不吃”,看谁眼疾手快,将上桌的一盘盘菜肴统统掠走。前些日子笔者听说,大连市内几个兄弟姐妹,远赴庄河乡下参加婚礼,目睹这般场景,受到极大惊吓。
阿城的小说,写吃的篇目很多,《棋王》里写,《树王》里写,《孩子王》里也写,这篇《会餐》,更是从头到尾,围绕着吃来写。我猜,阿城对饥饿,怀有深深的恐惧。
阿城的小说有一个突出特点:雄壮。浑身肌肉紧绷绷,什么大胸肌、大阔肌,什么三角肌、腹直肌,一律紧绷绷,看着像猛男。
阿城的性格,也猛男。
看来,性格与文章之间,的确有某种隐秘联系。
叙事与抒情:读《陈小手》
在我的阅读范围之内,还没有发现哪位中国当代作家比汪曾祺先生更看重小说的语言问题。他在《小说笔谈》一文中,用了一个小节的篇幅专门谈论小说语言的“叙事与抒情”。他说:“现在的年轻人写小说是有点爱发议论。夹叙夹议,或者离开故事单独抒情。这种议论和抒情有时是可有可无的。”他说:“一件事可以这样叙述,也可以那样叙述。怎样叙述,都有倾向性。”他说,倾向性不需要“特别地说出”。怎样表现倾向性呢?“中国古语说得好:字里行间。”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先生还告诉我们,一个小说家,要懂得“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
让我们一起阅读汪曾祺先生的微型小说名作《陈小手》。
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
在这段叙述之中,我看见汪曾祺先生向陈小手投去的是一缕赞赏的目光。“看也不看”,暗示了陈小手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汪曾祺先生赞赏的正是陈小手的豁达。接下来一句,“陈小手活人多矣”。除了加大赞赏的浓度之外,汪曾祺先生在这里还预先表达了对陈小手不幸身亡的惋惜与同情,也预先表示了对“团长”骄横跋扈草菅人命的愤恨。
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括号里的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汪曾祺先生对“团长”的冷漠,到了“弄不出来”,“杀猪也似的乱叫”,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的程度。然而叙述还在延伸: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
“脂油”和“掏”是厌恶的继续,也是作者倾向性的继续。汪曾祺先生没有对“团长”和“团长太太”发表一个字的议论,但他的主体情绪已经毫无保留地抒发出来了。他是怎样抒情的呢?—“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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